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」,真的是这样吗?

最近想到一句俗语: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」,然后突然觉得,这话说的似乎没什么道理。光脚的如何不怕穿鞋的呢?在什么情况下这句话成立呢。于是进行几种设想。

首先想到的是有两拨人,一拨有鞋,一拨光脚。突然有强盗来打劫,要夺走大家的鞋子。因为光脚的人本来就没有鞋,所以也不会失去什么。相比于鞋子被劫走的人而言,他们似乎是赚了。然而这种情况也并不能说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」,而应该是「光脚的不怕打劫的」。光脚的人对于鞋子被劫的人,虽不一定有多少同情,甚至可能会感到快意,但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」用在这种场合,显得并不合适。

如果两拨人走在石子路上,显然有鞋穿的人要更好受,光脚的人会更痛苦。更谈不上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」。那么,这句话适用的场合,必定是双方对立,产生矛盾。光脚的觉得自己似乎有什么资本与穿鞋的一战,穿鞋的对其无可奈何,才生出这句俗语。

按常理想来,光脚踢人,同穿鞋踢人相比,自然是后者造成的伤害更大,那应该是「光脚的害怕穿鞋的」才对。不过若要考虑各自的主观感受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。也许,光脚的人早已习惯疼痛,只要穿鞋的人能受伤,他并不介意自己已经承受更多。穿鞋的人遭受的痛苦,似乎转化为双倍的快乐作用在他身上,抵消掉了身上清晰的鞋印。习惯承受痛苦的人似乎值得我们同情,但这样利用一切可能机会给他人制造麻烦的人,始终与这个世界互相仇视,不知何时才能获得救赎与怜悯。譬如一个人上公共厕所,听到门外焦急的抱怨声,便决心完事后掏出手机来开上一局游戏,打完再推门出去。你可以说这样的人就是精神有问题,德行不好。可是,本身已在厕所里,和门外等待的人相比,她为何甘愿让臭气把自己熏的更彻底呢?也许门外等待的人早已离开,另寻他处。这样的人所仇视的究竟是别人,还是自己?也许我们能从她身上看到一丝悲惨经历所留下的瘢痕,可是,这往往也是她最不容许别人触碰的地方。

不过,这句俗语大多数时候形容的流氓,可远远比这精明。他们不会蠢到和穿鞋的人正面硬刚,而是用沾满污渍与病原体的臭脚蹭你几下之后,再跳到一旁,说你鞋子穿得不正,鞋带系得不紧,鞋面不够好看,鞋底不够结实。你即便恨得牙根痒痒,却也无法跑过去踹上几脚。因为如果你穿着鞋子,那么大概率也正穿着体面干净的衣服,正在干什么要紧的事情。就算把流氓打痛,也抵不过浪费的时间和弄脏的衣服。更糟糕的是,你以为你是在反抗不文明行为,然而只要上脚,一众看客便当是流氓互殴,将你们团团围住,指指点点冷嘲热讽。这种流氓行为,才是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」最恰当的使用场合罢。

写到这里我忽然发现,这最适用的场合,好像就是前面两种设想的结合。光脚流氓文明缺失,毫无尊严,不知什么是体面,不懂什么叫羞耻。就像一个人,从未体会过穿着鞋子的感觉,自然不在乎把自己的裸足在别人面前晃来晃去,对文明人而言最严厉的批评、指责和讽刺,于他而言,视若无物。比如崔化钠,尽管自己连最基本的概念都不明白,仍然堂而皇之地告诉别人「转了7个」,然后装模作样地对专业人士进行道德审判,引得一群小流氓山呼万岁。他所谓的维权也好,查证也罢,尽管在文明人眼里充满了狡辩和错误,漏洞与笑料,但是由于其一生光脚,你便无法同他解释如何穿鞋走路。

我想到了动漫《秦时明月》里的一集,天明与公孙玲珑辩论「白马非马」。公孙玲珑说她牵来的白马「踏雪」不是马,因为不是所有的马都是白马。面对这种明显的语言诡计,大家竟都面面相觑无计可施。这时天明跳出来,把踏雪吓跑,然后牵来另一匹马「踏人」代为赔偿。并称,由「马非白马」可推出「白马非马」,那么同样逻辑,就可由踏雪是马,踏人是马推出踏雪等于踏人。尽管天明的论证前后失联,乱七八糟,在我眼里绝对称不上是个搞笑情节,但并不妨碍有那么多人喜欢这种以暴制暴的机灵。类似的情节还有《威尼斯商人》里的割肉不准流血,用一种错误的做法去倡导行善,搞的我现在已经开始怀疑莎翁究竟是在嘲讽谁了。

我们一生之中可能免不了会遇到这样的流氓,不同的人对流氓有着不同的态度。有的人坚持一脚踢回去,如果有兴趣,还会分析分析流氓的心态供大家取乐。不过我个人还是会倾向于无视掉流氓,因为或许有那么一天,我们也可能会不自觉地变成那个指导别人如何穿鞋的光脚流氓。